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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国税局厘清 优惠范围规范涉农企业管理

时间:2015-05-25 信息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青岛5月4日讯 随着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国税总局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农业项目的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逐步减少,但优惠金额逐年攀升,在涉农种植、养殖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的同时,诸多涉税风险也不断显露出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范围存在一定的政策模糊空间,征前减免增值税,凭收购发票抵扣税额既增加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的管理难度。

  针对这一问题,即墨国税局组织专门人员,林业产品生产为突破口,综合利用多方资源,厘清了企业所得税林业项目所得优惠的模糊区域,带动了增值税的同步管理。

  一、摸清家底,积极查找问题。对2013年度享受涉农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12788万元的81户企业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明确了征纳双方对于哪些林木产品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认知需求。在此基础上,联合农村分局进行了行业调研,发现从事林木种植的纳税人经营品种和经济价值差异较大,年度申报全部免税申报,个别下游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

  二、梳理政策,划分属性范围。参照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明确林木产品的归属,通过查阅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找到观赏植物的权威解释,再与当地林业部门进行联系沟通,获取专业支持,根据《主要观赏植物商品名称规范》,明确了488种观赏性植物标准商品名及其形态识别特征。

  三、细致实证,严谨政策适应。从林业入手开展专项评估,先后组织项目组对19户企业进行案头分析和实地审核,对照《主要观赏植物商品名称规范》,确认其中6户纳税人经营的桂花树等所得应减半征收所得税。按照链条式抵扣顺向发现部分下游企业使用收购发票不规范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逐步规范,完善行业管理。综合政策、户籍、评估各环节的成果,结合前期工作经验,拟定了实施长效管理的可行方案,整合征管资源,贯穿各个管理环节,全局参与项目管理和税种管理,实现全面查体、各税清查的管理效果。

  通过厘清政策优惠范围,使税务机关在规范涉农企业管理方面更加得心应手,2014年即墨国税局对19户林业企业专项评估中查处问题企业6户,补缴税款、滞纳金11万元,取消7户使用收购发票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43户相关企业评估补税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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