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检企业管理办法4月实施 相关企业需引起关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已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统计,截止去年底,宁波市共有自理报检企业32954家,代理报检企业190家,其中2014年度新注册报检企业2379家。2014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受理企业报检55.69万批次,金额927.09亿美元,其中进口18.23万批次,801.04亿美元,出口37.46批次,126.05亿美元。
宁波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与旧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相比,新《管理办法》主要有四大调整:一是代理报检企业由注册登记转为备案管理。过去代理报检企业注册需要最低注册资金150万元,最少有通过全国报检员资格考试的报检员5名。现在代理报检企业只需备齐相关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等为数不多的材料即可到属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二是报检员实现了从业零门槛。过去要成为报检员需要先经过全国统考,再凭资格证明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从业证明,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现在报检员备案只需一张身份证明即可办理。三是强化了诚信管理的作用。新办法加大了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的诚信管理,按照诚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对报检人员实施报检差错记分管理,明确将报检人员的差错记分情况列入报检企业的信用记录。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公布报检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类别和报检差错记录情况。四是加强指导并鼓励报检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强化行业协会在检验检疫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鼓励报检协会开展报检人员能力水平认定和报检业务培训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报检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防止恶性竞争。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报检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预警、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做好政策调整后的相应准备:一是要密切关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学习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可查询宁波检验检疫局网站、拨打宁波检验检疫局12365热线,或者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咨询;二是报检员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避免因报检差错而造成的诚信扣分。三是报检企业要严格遵纪守法,对于假借检验检疫部门名义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拒绝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拒不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监督管理、或者威胁贿赂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等行为,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陈怡、鲁吉波、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