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城三措并举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本报记者 钊凤荣
通讯员 张业芳报道
山东历城国税局高度重视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针对其税源具有涉税项目繁杂、税源分布零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发生时间不固定、涉税信息难取得等特点,采取源泉控管措施,加强非居民企业合同备案管理,开展核定利润率复审复核,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2012年度,累计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519万元,同比增收757万元,增涨42.96%,其中查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达到1255万元,滞纳金74万元。
落实合同备案
夯实管理基础
合同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中的基础性资料。该局通过合同备案,掌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内容,督促和监督扣缴义务人及时将税款入库。
据了解,他们在审核所辖某外国投资的汽车有限公司合同备案工作中,发现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0月,企业备案日期已经超过了文件规定的备案日期,并且该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今一直未付汇。在与企业说明政策规定后,该企业表示对政策理解有所偏差,积极提供入账明细及发票明细,并按规定补缴2011年以来的预提所得税共计754万元。
严格利润率复审
突破管理难点
由于非居民企业的成本费用情况很难取得,利润率核定一直是非居民企业管理中的难点。
2012年,某国船级社授权某事务所就其利润率核定过高的问题到该局进行商讨,并提供船检项目的收入支出情况核算表、船板检验发票、船板检验成本清单以及其在上海等地核定利润率的资料。该局在审核资料期间,发现该外国船级社在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间,付汇时未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该局积极与其扣缴义务人联系,取得了该外国船级社在此期间的船板检验发票清单,付汇金额共计 409.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811.06万元,按40%的利润率计算,共计补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81.11万元,滞纳金71.96万元。
拓展信息来源
缩小管理盲点
由于非居民企业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管理盲点较多,该局通过积极拓展信息来源,努力缩小管理中的盲点。
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利用汇缴系统,导出企业财务报表,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核,通过认真审核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分析未分配利润的变化是否符合逻辑、实收资本的变化来源、应付股利的变化等情况,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情况。该局在审核企业两年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确认其应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20万元,并及时组织缴入国库,切实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