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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时间:2015-03-18 信息来源:不详

  全国人大代表李连宁:

 

  修正案草案是一部“松绑法”,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松绑。但“绑”松得还不够,要把这个“绑”真正松开,否则是松而不放,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原因之一是从资金、奖励角度,现在的“松绑”主要考虑国家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对民营企业、民营机构的鼓励政策很不够。全国人大代表郭生练:

 

  从湖北的探索实践和取得成效来看,宜尽早完成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尤其要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

 

  这样,就可以为所有高校、院所,尤其是部属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王涌天:

 

  我认为应该修改草案中关于“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条款。这是从市场上赚来的钱,花到哪,为什么要限定?比如学校可能不缺科研经费,缺的是建设经费、生活改善经费等,我觉得应该改为“纳入本单位预算,依法合理使用”,不然以后用来给老师涨工资就违法了。

 

  全国政协委员周玉梅:

 

  日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修法对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很大帮助。法案提出成果转化后可以现金和股权等方式回报产权人,且未设上限,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需求。希望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能跟上。另外,我在今年提交的提案中谈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回报需要时间和市场检验,建议企业收回回报后再缴税。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可以分期交税,但未规定具体措施,希望明确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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